长春市征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土地使用权补偿:根据被征收土地性质、所在位置和用途等因素进行评估定价,以土地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公允、合理、透明的原则确定补偿标准。
2.房屋补偿:对于被征收的房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结构、年限、使用功能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补偿标准。对农村自建房屋,还要考虑其所处村庄的发展水平和房屋重建条件等因素。
3.临时安置费:对于需要迁出房屋居民和拆迁点附近商户或工业企业,应当提供相应的临时安置,并给予一定的安置补助和费用补偿,以保障其生计和正常经营。
4.土地流转补贴:对于因土地征收而失去土地利益的农民,在其承包地之外享有同样数量的土地用于流转和发展,或得到相关的政策性补贴,以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民生计改善。
以上是长春市征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其中每一项具体实施时都有详细的标准和程序,以保证合理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