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土地资源部、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自留地征地补偿和安置标准的通知》,自留地征地补偿标准得到了明确规定,现将新标准分点回答如下:
1. 补偿土地面积:按照拆迁自留地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计算,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拆迁补偿安置部门确定。
2. 就业安置:如无就业困难,可按相关标准安置到当地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营单位就业。无法就业的人员,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提供救济或者帮扶。
3. 生活补助:安置到城镇或着重点生态功能区集中居住,且无房的,将优先分配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安居房等公共保障性住房,也可根据相关政策给予购房补贴等支持。
4. 转移补偿:对因自留地征收造成的农作物、设施、其他财物损失或者迁移搬迁费用,实行由公共财政或用地单位承担合理费用的原则。
以上就是自留地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几个重要点,这一标准的出台将为拆迁自留地农民提供更加公正和合理的补偿,并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与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