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其期限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 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对于一般治安管理违法行为和轻微违法行为适用;
2. 可以延长至30日,对于社会秩序严重扰乱、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有暴力冲突可能的治安管理违法行为适用;
3. 不能超过60日,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和民生重大甚至事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情况下适用。
对于被行政拘留的人,其有权提出上诉,具体如下:
1. 提交上诉书:行政拘留期限在24小时内,被拘留人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交书面上诉或口头要求上诉;
2. 审理程序: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在72小时内进行审理,决定是否撤销或者继续执行原拘留决定;
3. 法律救济:如对上级公安机关的处理意见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