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涉嫌犯罪被逮捕后,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监视居住。
1.什么情况下可对涉嫌犯罪者进行监视居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被依法采取拘留、逮捕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必要时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一般情况下,涉嫌犯罪者被逮捕后,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进行和社会公共秩序的稳定,会对其进行监视居住。
2.监视居住有哪些措施?
监视居住是指对特定的犯罪嫌疑人在一定时间内,将其限制在指定的范围内居住,并对其行动进行监控和限制。具体来说,监视居住措施包括:
(1)限制出入境;
(2)限制出入指定地点或区域;
(3)接受管理人员的直接监督和控制;
(4)不得与指定的人员接触、交往或通信等。
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对监视居住进行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监视居住措施适用期限为二个月。但是,在案件侦查需要时,决定机关可以延长一个月。如果超过了适用期限,且不需要延长,监视居住措施应当及时解除。同时,当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得到充分证明后,涉嫌犯罪者被释放或无罪判决后,监视居住也应当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