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指定投资对象或者买卖商品:
如果当事人在与其他人买卖商品或者指定投资对象并从中获得不当得利,该当事人应将获利归还给对方,除非他与对方另有约定。
2. 侵犯知识产权所得的不当得利:
如果当事人通过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著作权)而获得了不当得利,应该向知识产权拥有人返还这些利润。
3. 法律禁止收取的费用:
如果当事人收取了法律明文禁止的费用(如禁止抽头、强加附加服务等),则这些费用应返还给消费者。
4. 贪污受贿所得的不当得利:
此类不当得利是指公职人员或者其它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的财物。这些不当得利包括收受的贿赂、诬告陷害等行为,因此必须归还给社会。
5. 其他不当得利:
除了以上几种情况,还可能存在其它种类的不当得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例如,恶意损害他人名誉、通奸行为等。
总之,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是包罗万象的。作为一个合法的公民或企业,我们应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非法获利,同时在必要时返还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