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交 divorce petition (离婚申请书)
在提交 divorce petition 到法院的当天,就算是诉讼离婚立案了。这一部分时间只需要花费你几个小时。
2. Court review(法院审核)
法院会对 divorce petition 进行审核,以确保申请人符合法律要求。这个时间通常需要 2-4 个工作日。
3. Personal service / waiver of service (个人送达/豁免送达)
申请人需要把 divorce petition 送达给另一方,或者请求另一方签署豁免送达的文件。如果送达需要花费时间,因为有些被告可能曾经迁居到附近或远离原居住地。因此,这部分需要花费时间取决于其它相关因素,大约需要 2-3 周的时间。
4. Waiting for response(等待回复)
被告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回复defense to the divorce petition,否则会被视为默认裁决。 如果被告不同意样本调解协议,则需要耗费更长的时间等待答复。这个周期通常需要30-60天。
5. Temporary orders (临时命令)
如果涉及日常生活和金融安置问题,法院可能会出具“拘留令”或“离婚后财产分配令”。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在申请后的30-60天内颁布 臨時續訂 离婚令。
6. Hearing (听证会)
如果被告提交了回复,但申请人未能同意,则需要进行听证会。听证会的日期取决于法院的工作量和调解措施,通常情况下需要耗费3-6个月的时间,其间也需要更多的律师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