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公职人员或者其他负有管理或者监督职责的人员,非法占有、使用或者转移公共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1. 涉案金额在一定数额以上。根据最新修订的《刑法》,挪用公款罪的涉案金额标准分别为5万元、20万元、100万元及500万元。按照不同涉案金额,挪用公款罪分为轻微、一般、较重和特别重大四种情形。
2. 有民事赔偿纠纷或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这些证据可以有效证明涉案人员已经非法占有、使用或者转移了公共财物,并对社会造成了实际的损失,因此也是立案的必要条件之一。
3. 侵犯了公共利益或公民合法权益。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由于公共财物是属于全体公民的共同财产,一旦公共财物被挪用,就会对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因此,判定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还需要考虑侵犯公共利益或公民合法权益的程度及其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