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和巡察都是监督工作的重要机制,但它们有以下区别:
一、目的不同
1. 巡视的目的在于检查整个单位的工作情况及领导班子和干部的履职情况,明确问题和矛盾。
2. 巡察的目的在于发现和纠正违法违纪问题和体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主体不同
1. 巡视主体为中央巡视组或省(区、市)巡视组。
2. 巡察主体为省(区、市)纪委派驻机构或巡察组。
三、范围不同
1. 巡视范围包括地方和中央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大专院校等重点领域。
2. 巡察范围主要是省(区、市)直辖机关、事业单位、一些国有企业和非公企业等。
四、内容不同
1. 巡视重点是全面性的,对基层单位优缺点、整个领导班子的作风和管理问题进行全面性的检查。
2. 巡察重点是精准性的,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找出违法违纪的薄弱环节、谋取私利的关键人物等。
五、时间不同
1. 巡视周期长,一般为5年左右。
2. 巡察周期短,一般为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