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是中国政府为所有6-15岁学龄儿童提供的必修教育。除了初等教育,还包括:
1. 中等教育:指9年义务教育结束后的下一阶段,包括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
2. 特殊教育:这是指为身体残疾、智力缺陷、视听障碍等学习困难儿童提供的适宜的教育方式。特殊教育通常由专门的教育机构或特殊教育学校实施。
3. 学前教育:旨在为儿童提供优质的幼儿教育,促进其全面发展。学前教育主要分为幼儿园和托儿所两种形式。
总之,义务教育应该是全民受教育的基础,为所有儿童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和资源,让他们在未来更好地开展自己的职业和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