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探视权的频率应当具体考虑以下因素:
1.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对探视权次数的约定:当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对探视权的次数以及其他相关事项有明确约定时,应当依照协议或判决进行执行。
2.子女年龄:如果子女尚未满三岁,则一般应当以母亲为主要抚养人,并且父亲每月可探视不少于2次。如果子女已经年满三岁,则探视次数的安排应当更具体条例进行规定。
3.离婚原因:如果离婚原因是因为对方造成家庭暴力、恶意遗弃等对子女和配偶造成重大伤害的原因,则在安排探视权的过程中应当考虑到保护子女和配偶的安全和健康等方面。
总之,离婚探视权次数的安排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地以一个固定数字来进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