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死刑适用罪名仍然存在,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以非正当防卫或者急迫防卫的行为手段,故意造成他人死亡,且情节特别恶劣,可以被判处死刑。
2. 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以非正当防卫或者急迫防卫的行为手段,故意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且情节特别恶劣,可以被判处死刑。
3. 抢劫罪、强奸罪、贩卖毒品罪等严重犯罪行为,如果情节特别严重,也可以被判处死刑。
4. 破坏武器装备罪:破坏核动力潜艇、战斗机、大型军舰等重要军事设备,以及军事设施、武器弹药、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等,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被判处死刑。
5. 叛逃罪:由现役军人、警察、武装警察部队人员,向敌对国家或组织叛逃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被判处死刑。
综上所述,我国死刑适用罪名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强奸罪、贩卖毒品罪、破坏武器装备罪和叛逃罪。除了以上罪名外,其他一些严重犯罪行为也可能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