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脑等动产可以被视为可申请保全的财产。因为动产具有易移动性和易销售性等特点,易于被损害或亏损。
2. 电脑等动产也容易受到网络攻击或病毒感染等风险,造成重要信息泄露等不利后果。
3. 当电脑等动产发生纠纷或受到侵权时,申请保全可以防止其被转移、毁坏或丢失等情况发生,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4. 在司法救济方面,电脑等动产也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院,申请检查或鉴定等操作,保障诉讼的公正和有效审判。
5. 电脑等动产作为现代社会最重要的办公和通讯工具,其保全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涉及到公司和个人经营和生活的重要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