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于2019年开始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下面是重庆垃圾分类规范的内容:
一、厨余垃圾
1.包括剩菜剩饭、果皮、蔬菜、肉类等有机废弃物。
2.应投放在专门的厨余垃圾桶内,装袋使用环保袋,不得掺杂其他垃圾。
3.尽量将厨余垃圾直接放入垃圾桶内,避免使用过多的塑料袋。
二、可回收垃圾
1.包括纸张、塑料瓶、玻璃瓶、金属等可再利用的废弃物。
2.应分类投放在专门的可回收垃圾桶内,如有需要,需进行清洗并放干后投放。
三、有害垃圾
1.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油漆、化学药品等有毒、有害的废弃物。
2.应分类投放在专门的有害垃圾桶内,首选原包装投放,若无包装则应公开明确封闭投放。
四、其他垃圾
1.包括废弃的纸巾、湿垃圾袋、难以归类的废弃物等。
2.应分类投放在其他垃圾桶内,不得掺杂其他垃圾。
以上是重庆垃圾分类规范的简要内容,希望市民能够认真执行,共同营造清洁、美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