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指的是可能涉及到某个公司中大量股票的收购,通常为了控制这个公司。这种收购是由一个控股公司或个人发起的。一旦发出要约收购的通知,它必须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
豁免是指在发起要约收购后,收购者可以有限度地申请可豁免的立场,以使它不受特定的法律限制和义务的约束。豁免可以适用于以下几方面:
1. 披露要求:豁免可能会降低收购者必须公开披露其计划和财务状况的要求。
2. 现金收购:如果收购方进行现金收购,它可以申请豁免,以将现金提高到阈值之外的数量,从而使股东能够对收购做出合理的反应。
3. 最低接受比例:收购方可以申请豁免,从而使最低接受比例被提高,使其更容易获得控制权。
4. 竞争收购:如果存在多个买家关于要购买相同公司的股票,收购方可以申请豁免,使其更有可能成为赢家。
总之,要约收购和豁免是公司控制领域中的重要问题,需要在严格的法律框架内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