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于1997年1月14日成为直辖市,其背景和成为直辖市的过程如下:
1. 改革开放后,重庆经济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
2. 1990年,国务院将重庆市定为计划单列市,并设立了副市长级的市长办公室。
3. 1996年,国务院批准了《重庆市加强市、县人民政府领导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由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长、副市长,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申请将重庆改为直辖市。
4. 1997年1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行政区域及其管辖范围的调整》,宣布重庆市升格为直辖市,辖区面积由原来的82,400平方公里缩小至82,400平方公里。
5. 成为直辖市后,重庆市政府机构进行了大幅度改组,市长和副市长由党委任命,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政治地位得到了提高。同时,重庆市也依托自身区位优势和经济特点,逐渐成为全国较大的中心城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