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服中院再审的判决,在合法有效的期限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起上诉,继续向更高一级的法院申诉:
1.提起上诉:即向上级法院(如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要求对中院再审判决作出审理和裁决;
2.申请再议: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当初作出一审或二审的法院(非最高法院)提出再议申请,要求重新审理案件;
3.申请监督程序:如果认为中院再审判决严重违法,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监督程序,要求对案件进行重审;
4.向有关部门申诉:如果认为中院再审判决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或人民代表大会、政协等机关提出申诉。
需要注意的是,在提起上诉前必须阅读、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因程序不当而引发新的纠纷。同时,在制定上诉策略时也应该结合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制定科学、合理的上诉方案,以提高上诉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