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和窝藏赃物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它们的区别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罪名:洗钱罪指涉及通过各种手段将非法获得的资产转换成合法的资产,以隐藏资金来源和真实性质的行为;而窝藏赃物罪则是指明知是从犯罪中得来的财物,而故意隐匿、扣留或者转移等行为。
2. 犯罪对象:洗钱罪的犯罪对象为非法所得资产,而窝藏赃物罪的犯罪对象则为赃物。
3. 犯罪主体:洗钱罪通常是由犯罪分子本人或其帮凶进行,而窝藏赃物罪则可以由任何人犯罪,包括犯罪分子自己、帮凶或者不知情的人。
4. 刑法规定: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洗钱罪和窝藏赃物罪,其中洗钱罪罪名比较新,最早出现在1997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而窝藏赃物罪则较早一些,早在1957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综上所述,洗钱罪和窝藏赃物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二者区别主要在于罪名、犯罪对象、犯罪主体和刑法规定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