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宪法的任期规定如下:
1. 总统任期为五年,连任一次。
2. 国家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央军委主席、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等担任国家领导职务的人员,任期与国家主席、总统同步,也是五年。
3. 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担任司法领导职务的人员,任期为五年,可以连任一次。
4. 其他领导职务按照不同岗位规定相应的任期和连任次数。
值得注意的是,新宪法规定了严格的任期和连任次数限制,旨在防止权力滥用和长期霸占职位,保证国家领导阶层的稳定性和革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