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办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工作机构组织设置方案”,简称“中央总工办”。其全称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7个部门在中央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下设立的中央协调小组办公室”。
总工办的主要职责如下:
1. 统筹协调中央各部门间和地方政府间的重大战略性工程、重点工程和规划。
2. 促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3. 加强与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的沟通合作,促进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的合作和交流。
4. 向国家财政部门提出建议,支持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资金保障。
5. 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6. 开展对地方和企业的政策指导和管理服务,推动改革和创新发展。
7. 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评估和监督,推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总工办的设立是为了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促进国家现代化建设和经济发展。其职责范围非常广泛,需要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保持良好的联系和沟通,共同推动国家工程建设和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