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该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律责任的全国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担负着维护国民健康的重要职责。
以下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一些主要职能和工作内容:
1.卫生健康政策制定:负责制定全国卫生健康政策,提出医疗卫生改革和发展建议。
2.公共卫生管理:负责对传染病、慢性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疾病监测等工作。
3.药品监管:负责制定药品管理政策和标准,监督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维护用药者的合法权益。
4.医疗保障管理:负责建立和实施医疗保障政策,规范医疗保障行为;协调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推进新型医疗保险制度建设。
5.卫生教育与科技创新:负责推进国家卫生教育和医疗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医疗人才培养和科研成果转化。
6.国际交流合作:负责开展对外卫生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卫生领域的合作,提升我国在国际卫生事务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7.其他相关工作:管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和卫生机构,推动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