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有土地:国家所有的土地,由政府统一管辖和管理。
2. 集体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和使用。
3. 宅基地:指在农村中建房而必须配套分配的自用土地,归农村集体所有。
4. 地下空间:指在地面之下(如地下室),由国家所有并由政府统一管理和分配。
5. 公共土地:如公园、广场、街道等供公众使用的土地,由政府统一管理和维护。
6. 工矿企业所用土地:归国家所有,企业可租赁或使用。
7. 建筑用地:用于建设各种建筑物的土地,归国家所有,由政府进行规划、划拨和管理。
8. 军事用地:归国家所有,用于军队训练、演习和驻扎的土地。
9. 未利用地:指尚未被开发利用的土地,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