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释放或批捕:拘留37天后,公安机关需根据案件情况及证据,决定是否予以批准逮捕,或者宣布不予逮捕并于前往地点的当日将被拘留人员释放。
2. 身体检查:公安机关须在释放被拘留人员前,进行身体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如有伤害或痛苦,应妥善处理并记录相关信息。
3. 赔偿:如政府已滥用职权、错误判断等导致业务受到的不良影响。则被拘留人员应得到赔偿。
4. 记录:被拘留人员应获得本次拘留事件的详尽记录,可以是口述或书面的,在未缩写或删除前由被拘留人员核实并签过字。
5. 投诉:当被拘留人员认为对方侵犯了其合法权利时,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或投诉,要求给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