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证据是指在中国法律上明确规定和认可的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其种类包括以下几种:
1. 书证:包括文字、图片、图表等纸质或电子文书。
2. 证人证言:指通过口头陈述的证人对案件事实的证言。
3. 物证:指与案件相关的物品,例如文件、物品、衣物、遗迹等。
4. 视频、录音、影像等电子证据:包括安防录像带、监控视频、电话录音等。
5. 鉴定意见:指法院、公证机关、鉴定机构等对技术或专业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专业意见。
6. 勘验报告:指公安机关等侦查部门出具的勘验现场、勘验物品的报告。
7. 现场笔录:指侦查部门对案件现场情况进行的书面记录。
以上便是中国法定证据的种类。在各类案件中,不同的证据种类的重要性也不同,因此在适当的情况下,严谨地收集、保管和运用证据对于案件胜利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