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字师仁,南宋政治家、文学家、法律家、史学家。 包拯出生于五代后周,武义(今浙江武义)人。因在清官闻名,有“铁面无私、廉洁正直”的美誉。他力行忠恕,倡导“秉公办理”,坚持公正执法,保护人民利益,为后人所称颂。包公是一位勤政爱民,廉明公正的著名官员。他以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作风著称,素有“惟公是官”之誉。他通过精通法律、了解民情来改善官民矛盾的现象,缓解社会矛盾,被历代人民所推崇。其主要贡献和成就如下:
1. 司法改革:包公在官场生涯期间主持推行了《大中小牍》,制定了一系列司法制度,加强了高官刑罚管理,并开创了“官礼法度”制度。
2. 公正执法:包拯对待案件从不偏袒一方,绝对公正。他重视调查取证,注重证据,听取群众意见,严厉打击贪污、乘机伤害无辜的犯罪行为。
3. 引进人才:在官场上,包公还致力于选贤任能,吸纳了一大批资质优异的官员担任各地官职。
4. 促进经济发展:包公在吏治上推崇廉洁奉公、以人为本的官风,又推广耕桑技术,提升农业生产效益,从而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带来了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