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冲红字操作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冲红字必须在开票日期后15日内进行,且只能由销售方进行。
2. 冲红时需要填写“正废票”的字样,并注明原因(如商品退货、价税不符等)。
3. 冲红时需要在红字发票上注明原蓝字发票的信息、金额和税率等。
4. 冲红时需要保留原蓝字发票的副本和所需的相关材料以备查验。
5. 冲红后需将原蓝字发票作废并加盖“作废”章,同时红字发票上需加盖销售方的专用章。
6. 冲红完成后,销售方应及时将红字发票寄送给购买方。
总之,冲红操作是一项比较严格的流程,需要遵循相关的规定和标准来执行。在实际操作中,销售方要注意仔细核对相关信息,确保无误后再进行冲红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