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银行的定义,“自置”一般指申请人在征信报告中声明拥有的所有房产都是自己购买的或建造的。
2.如果一个人名下没有房屋,但是其资产证明显示拥有足够的金融资产或收入来源,就可以被认为有能力自主购买或租赁住房。
3.此外,有些银行或金融机构可能会将具有其他财富类别(比如车辆、股票等)的客户也划归到“自置”的征信类别中。
4.最后,征信机构依据的是信用记录、还款情况和个人经济状况等因素来做出评估。如果申请人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健全的资金流动状况,即使没有房产,也可以被认为是“自置”。
总之,征信评级除了房产以外,还包括收入、财富、信用记录等因素。有能力自主购买、稳定经济状况和良好的信用记录都可以让你被评为“自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