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类别主要指身体或精神功能存在障碍、影响日常生活的人群。根据国际上通行的残疾人分类标准,残疾人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视力残疾:包括近视、远视、弱视、白内障、青光眼等。
2.听力残疾:包括聋、耳聋、偏聋等。
3.言语残疾:包括言语障碍、口吃等。
4.肢体残疾:包括截肢、瘫痪、麻痹、畸形等。
5.智力残疾:包括智力缺陷、脑损伤、多发性智障等。
6.心理残疾:包括精神障碍、情感障碍等。
7.多重残疾:指同时存在以上多种残疾,导致生活和工作受到更大的限制。
8.劳动能力减退:因年龄、疾病、职业性病变等原因致使劳动能力下降的人群。
以上是比较一般常见的残疾人分类,实际上,每一类残疾人还可以细分为不同的类型,每个人的残疾都具有独特性。针对残疾人的不同情况,需要给予差异化的支持和服务,让他们融入社会,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