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配偶称谓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及对应的称谓:
1. 男女结婚后:
- 丈夫对妻子称为“妻子/爱人”;
- 妻子对丈夫称为“丈夫/爱人”。
2. 长期同居未结婚:
- 可以互相称呼“伴侣/伴娘”等。
3. 同性恋伴侣:
- 可以互相称呼“伴侣/爱人”等。
4. 离异后再婚:
- 可以对前配偶称呼“前妻/前夫”,对现配偶称呼“妻子/丈夫”。
5. 分居或离婚未再婚但保持友好关系:
- 可以互相称呼“朋友”等。
总之,在选择配偶称谓时,应该尊重对方、表达真挚情感,同时也要遵循社会公约,不要使用过于亲密或不得体的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