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农奴制度是指在封建社会下,由僧侣和贵族掌握的一种剥削农民的制度。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点:
1. 农民完全被归为公司或寺庙所有,不得离开,也不得选择自己的职业。
2. 农民需要向公司或寺庙交纳巨额租税,租金和赋税,其中一般地位的农民面临着更高的率。
3. 农民无法拥有土地和财物,并且被强迫为公司或寺庙提供免费劳力。
4. 农民没有政治权利和民主权利,只能随从压迫他们的领主的命令。
5. 农民没有场地参加教育机会,他们的孩子一般也被认为是仆人或学徒,必须为他们的主人工作。
总的来说,西藏农奴制度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剥削制度,牺牲了广大农民的利益和基本权利,给西藏社会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