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程序是指当债权人在诉讼中认为被执行人可能会将财产转移或毁损,影响到债权的实现时,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具体程序如下:
1. 申请财产保全前,债权人需填写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法院根据申请书和证明材料判断情况,有必要的话,会发出冻结令、扣押令、搜查令等措施,以保全被执行人的财产。
3. 法院会通知被执行人及其当事人,告知其已经申请了财产保全。
4. 如果被执行人对申请书有异议,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答辩,经过审理后,法院再作裁决。
5.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债权人不再需要财产保全,可以随时提出申请撤销。
6. 财产保全结束后,法院会按照判决执行程序继续执行。
总之,财产保全程序的最终目的是保证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护,同时也确保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