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被告在诉讼期间转移、毁损或隐藏财产而采取的措施,以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扣押财产保全:即法院依法扣押被告的财产,以保证最终能够履行判决。扣押的财产应当具有评估价值,并且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2. 冻结财产保全:即法院依法冻结被告的财产,使其在未得到法院许可之前无法转让和处置。冻结的财产包括存款、股票等有价证券。
3. 暂时强制执行:即法院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一些临时性的强制措施,以保障原告的权益。比如,禁止被告使用住房等。
4. 在外保全:即向第三人索赔或保管财产,避免财产被破坏或转移。比如,法院可以要求第三人不得将被告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
5. 强制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如果被告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执行被告的财产。
总之,财产诉讼保全是一种依法保护原告权益的手段,通过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强制其履行法律义务,保护了原告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