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达成调解的具体操作如下:
1. 提交调解申请:当双方对案件的存在认识一致,均有合理诉求并有愿意和解的意愿,可以通过律师或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2. 受理调解申请:法院在收到调解申请后,会审查当事人的申请,如果符合条件,那么会进行受理,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3. 约谈当事人:法院在启动调解程序前,会单独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约谈,了解双方的诉求、情况、利弊分析等,并说明调解的过程、方式和可能效果。
4. 开展调解:调解会议一般在法院内或由法院指定地点进行。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己的代理人参与调解会议。在调解过程中,法庭主持调解,并引导当事人就各自的诉求进行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如果达成协议,法庭会制作调解文书并宣判生效。
5. 不成调解:如果在法庭调解期间两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要求,继续进行庭审程序,最终做出判决。
总之,调解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解决纠纷的方式,既节省了时间和金钱成本,又能维护当事人间的关系。因此,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建议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以达到双方共赢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