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未成年子女在离婚时,由父母共同协商决定抚养、探视等事项;如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作出决定。
2.实际情况:由于未成年子女无法独立生活和承担法律责任,一般只能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表进行选择。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有比较成熟的思考能力和自理能力,生活中独立性强,可以参与选择抚养方案的制定和决策。
3.依据利益原则: 在父母离婚决定抚养方式时,应本着孩子的最佳利益原则,尊重孩子的意愿,并为其争取更多权益和福利。
4. 引导与建议:每个孩子的情况都不同,家长和社会应该引导他们正确地认识离婚和抚养问题,并提供必要的情感和理解支持,帮助他们尽早摆脱离婚对他们产生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