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认领的遗失物的所有权归属于相关的法律和规定:
1.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如果找到遗失物的人没有及时归还,并且失主没有出现或者未能证明自己是失主,那么遗失物的所有权可以转移给找到物品的人。
2. 但是,在找到遗失物后,需要采取合法途径进行宣传招领,如贴公告、发布信息等,一般至少要招领一个月。
3. 如果失主在一定期限内以认领,通常是一个月,那么物品可以归还给失主。在此期限后,认领者无法证明自己是失主,则可走“招领入库”程序。
4. 招领入库是将遗失物品交给有资质的机构保存,待失主来认领,同时该机构会在一定期限内对物品进行公示。
5. 若长时间内未有失主认领,那么就可能由机构依照法律程序处置,将其公益性地使用或者拍卖处理,所得资金用于慈善或其他公益活动。
综上所述,无人认领的遗失物权属还是比较复杂的,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和法律程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