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铁路旅客列车运行规程》,乘客携带的充电宝不能超过10000毫安/小时(mAh);
2. 充电宝必须放在随身携带的行李内,不得放在行李架、走道、座位等位置;
3. 充电宝应使用特制的防火防爆材质,并有明显的品牌和型号标识;
4. 乘客携带的充电宝必须保持外形完整,没有变形、破损、漏液等现象;
5. 充电宝必须关闭状态,并将电源线或充电线拔掉,以防止在运输中产生电池短路等情况;
6. 如遇到任何电气问题,请及时向列车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1. 根据《铁路旅客列车运行规程》,乘客携带的充电宝不能超过10000毫安/小时(mAh);
2. 充电宝必须放在随身携带的行李内,不得放在行李架、走道、座位等位置;
3. 充电宝应使用特制的防火防爆材质,并有明显的品牌和型号标识;
4. 乘客携带的充电宝必须保持外形完整,没有变形、破损、漏液等现象;
5. 充电宝必须关闭状态,并将电源线或充电线拔掉,以防止在运输中产生电池短路等情况;
6. 如遇到任何电气问题,请及时向列车工作人员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