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环保局备案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登记表的审批意见;
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的审核意见;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或登记卡;
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经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固废交换转移申请表;
生活污水接管的排水许可证;
建设单位环保工作汇报;
建设单位环保管理制度及管理网络;
厂区污水、雨水管道图,排污口位置图;
该建设项目污染治理工程方案;
该建设项目环保治理设施工程合同;
环保局认为需要准备的其它材料。
环保局或安监局(部分地区)进行环境保护审批咨询;
现场勘查;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本机关职权范畴的不予受理,若需要上级机关审批的,告知申请人;
建设单位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或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技术评审或现场核查;
窗口受理并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登记表5天,报告表10个工作日,报告书25个工作日);
不予许可的,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诉讼权;
符合要求,环保局或安监局(部分地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企业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改项目)在行业核准或者备案前,均需要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企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