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部分人在买了东西之后都有一种心情,就是立刻带上新买的首饰,新买的手表,或者穿上新买的衣服,兴高采烈地走出商店,但是在上海有一个顾客购买手表之后,商家却不让顾客带走手表,究竟这是因为什么原因呢?
一、因为此款手表价格非常昂贵,而且因为顾客要求开具发票,是对公账户打款,商家不能确定手表的钱是否到了公司账户,所以暂时不交给客户手表也是可以理解的。这名顾客在购买手表的时候,金额达到了七万元,而且顾客要求开具发票,所以就针对对公账进行了打款,正好打款结束之后,银行已经是下班的时间,不能确定这笔款项是否能到公司的账户,所以商家拒绝了客户把手表带走的要求。
二、顾客认为我已经付款,那么商品就应该是属于我的,我将商品带走是非常合理的,遭到商家的阻拦之后,顾客采取了报警处理的方式。这名顾客认为我付钱买东西,东西是我的,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所以在售货员拒绝他将手表带走之后进行了报警处理,警方到了现场,了解了实际情况,对双方的想法都非常理解,具体找出一个可以让双方都满意的方式来进行这一事件的协调工作
三、无论是顾客还是商店的店员,对警方都是非常信任的,最后由警方协调,暂时把手表留在店内。经过警方的协调,双方逐渐平息了激动的情绪,最后确定手表暂时留在店内,等第二天一旦确定款项到账之后,立马把手表还给顾客,对向顾客致歉,这一做法得到了顾客和售货员双方的认可,两方的矛盾进行了一个比较完美的解决。
大家认为这种我付款并不在意款项是否能到对方账户的时候,就要求带走商品的行为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