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资评审规模标准以下的项目,由项目单位负责审核或委托造价咨询社会专业服务机构审核,项目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审核把关,严格执行我县财政评审规定,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项目预、结算,并将完整资料和结果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部门和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备案。县财政局预算管理部门和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应加强规模标准以下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和业务指导,根据项目情况按年度项目总数不低于20%的比例予以抽审。
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部门对财政投资项目的概(预)算、结算的可行性、合理性、完整性、必要性和效益性进行评价和审核的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