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重量不能超过20千克。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 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核体积是:
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第五十二条 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规格或重量超过本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物品。
扩展资料: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相关法条:
第一百零五条 线路中断,列车不能继续运行时,应妥善安排被阻旅客。车站应将停办营业和恢复营业的信息及时向旅客公告。线路中断,旅客可以要求在原地等候通车、返回发站、中途站退票或按照承运人的安排绕道旅行。
第一百零七条 停止运行站或列车应在旅客车票背面注明原因、日期、返回xx站并加盖站名章或列车长名章,作为旅客免费返回发站、中途站办理退票、换车或延长有效期的凭证。动车组列车旅客不办理车票有效期延长,但可根据等候日数办理车票改签。
旅客持票等候通车后继续旅行时,可凭原票在通车10日内恢复旅行。车站应根据旅客候车日数延长车票有效期。卧铺票应办理退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铁路旅客运输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