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大学生户口迁到学校,其属性就是非农业户口,不存在户口属性变换问题,故只要在毕业分配时,不要求将户口随迁至分配单位,直接迁回原籍即可。
户口迁移需要户口迁移证,当年迁出户口时同样持有原籍住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至于本次户口迁移究竟是学校保卫科还是学校住所地办理,取决于户口由哪个部门管理,谁管理,谁出具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