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律师,据律师工作需要设置的律师职务之一,属最高一级职务。
其职责为:担任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辩护人、代理人参加诉讼;办理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参加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谈判;组织领导重大的律师业务研究,指导二级以下律师的工作和业务进修;研究解决律师业务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
二级律师,中国根据律师工作需要而设立的律师职务之一,属高级职务。
其职责为:担任疑难或重大民事案件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辩护人、代理人参加诉讼;办理重大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参加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担任重要机关、团体、重点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组织有关律师业务的专题研究,指导三级以下律师的工作和业务进修;研究、解决律师业务活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三级律师,具有一定的法学基础理论和律师专业知识,一般了解掌握国内外法学理论研究和律师专业发展动态,并结合国家和本省律师实务发展的需要,确定专业工作和研究方向。
扩展资料:
《律师职务试行条例》第三条规定:
1、一级律师、二级律师为高级职务,三级律师为中级职务,四级律师和律师助理为初级职务
2、律师职务设:一级律师、二级律师、三级律师、四级律师、律师助理。
一级律师任职条件: 担任二级律师五年以上,工作成绩卓著,经考核,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或任命为一级律师:
(1)具有高深的法学理论水平,对国内外法学理论有比较深入的研究,能提出研究课题,并组织、指导开展研究工作,取得研究成果,在法律界享有一定声望;
(2)具有丰富的律师业务实践经验,掌握同其本职工作相适应的其他学科知识和专业知识;
(3)能够处理律师业务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
(4)具有指导二级律师以下人员工作的能力;
(5)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国语。
二级律师任职条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担任三级律师二年以上,或高等院校(系)法律本科以上毕业生担任三级律师五年以上,经考核,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或任命为二级律师:
(1)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了解国内外法学动态,能组织和开展律师业务研究工作;
(2)具有系统的律师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律师业务实践经验;
(3)掌握同本职工作相适应的其他学科知识,能解决律师业务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工作成绩显著;
(4)具有指导三级律师以下人员工作的能力;
(5)掌握一门外国语。
三级律师任职条件:
(1)获得法学博士学位,通过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和考核合格,取得律师资格。
(2)获得法学硕士学位,获第二学士学位,获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担任四级律师二年以上。
(3)担任四级律师四年以上,经考核,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或任命为三级律师: 比较系统地掌握法律知识和律师业务知识,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熟悉律师业务,能独立承办各项律师业务; 有组织指导四级律师及其以下人员工作的能力; 初步掌握一门外国语。
参考资料来源:一级律师-百度百科
参考资料来源:二级律师-百度百科
参考资料来源:三级律师-互动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