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取方法:
参加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建造师的报名条件: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年底。
三、工具书
《建造师手册》可以使您消除做出错误决断,并因而避免发生潜在的危险。它在下列问题上对您提出容易寻找的专家解答:基础要求及法规,荷载系数、力及挠度,固定类型及明细表,混凝土及砖石结构的数据和资料,木材强度、尺寸、使用及替代,钢构件的比较,其他营造资料,供应商和行会组织,一般安全信息,其他。
《建造师手册》在编写过程中,力求理论上系统、技术上科学、管理上规范、知识上覆盖面大,从而为读者提供一本实用、通用的手册,可作为建造师及相关项目管理人员必备的工具书。
扩展资料:
1、报考注意
注册建造师报考分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公用市政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等12个专业,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与能力两部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不过二级建造师大多数省份实行的是全国统考试卷,但是各个省的合格分数线由各省确定。
2、建造师注册流程
规定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
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已经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期满前3个月,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申请
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行政许可条件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1)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审批
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下载个人版信息填写系统,填写信息后保存至桌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造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