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官休假探亲规定
第八条 服现役不满20年或者服役和参加工作不满20年的军官,每年休假20天;服现役满20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20年以上的军官,每年休假30天。军队院校毕业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官,从第二年起安排休假。
第九条 在常规动力舰艇上工作的从事飞行工作的军官,每年休假30天。
还是看怎么理解,如果把大学四年时间算作参加工作和服役时间,那就是22年。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官、文职干部,凡入伍前在校学习时间按照规定计算为参加工作时间的,均可比照军龄计发军龄工资,未计算为参加工作时间的不计发军龄工资。政干发(2007)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