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报市级公安机关批准后修改。
1、受理条件:
对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实际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更正出生日期。
但公务员、在编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教师、医生及其他一切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一律不予受理。
经核实,属公民个人弄虚作假,以虚假信息落户造成出生日期等项目差错而申请更正的,或以前更正过出生日期等项目现再次申请更正同一项目的,相关当事人须依法接受相应处罚后,方能受理其申请。
2、申报材料:
凭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及足以证明出生日期确属错误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几种: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原落户凭证《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凭原始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原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单位出示的证明;
与原落户凭证《户口迁移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由户口登记机关负责查验迁移证记载的情况;与其他合法落户凭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凭相关原始落户凭证;
与原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凭记载了正确出生日期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其他能够证明出生日期确属登记错误并能够形成证据链的相应证明或调查材料。
3、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完成。
扩展资料:
身份证生日出错三种方法可更改。
有三种方法:
一、只要找老家出生的医院开具出生证明即可在办理二代证时改过来;
二、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出具出生日期证明,并附上见证人的签名,也可以改;
三、找当地派出所出具正确出生日期证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