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级别不同: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是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功能的延伸下沉,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是政府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和主要途径,是社区老年人家门口的“服务管家”。
养老照料中心是街道(镇乡)级的为老服务机构。
2、作用不同: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是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就近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陪伴护理、心理支持、社会交流等服务,由法人或具有法人资质的专业团队运营的为老服务机构。
养老照料中心为入住老人提供24小时服务,日常进行口腔清洁、床上擦浴、洗浴、理发剃须、二便清洁、洗衣等生活护理,可为特殊老人提供一对一、二对一服务,让老人开心、安心、舒心地安享晚年幸福生活,提高晚年生活质量。
扩展资料:
根据《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设施设计和服务标准(试行)》第四条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建筑、附属设施设备、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设施、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执业应具备以下资质证明和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签订的双方协议。采取“主体服务区+加盟服务点”发展模式的,还应提供加盟签约协议书或联盟经营协议书。
(3)房产归属证明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检测报告。
(4)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测报告。
(5)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服务事项和流量记录账簿或信息系统记录凭证。
(6)设置医疗卫生机构的,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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