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地证明书这个一般要在商检局或者贸处会有了备案才能申请的,没有备案的话可以找代理帮忙出证,速度也快,提供箱单和发票即可都可以,一般一个工作日即可出证,产地证没有地区限制,全国通用的。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填制说明
证书号栏:应在证书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编定的证书号。
证书的填制:
第一栏(Exporter):出口商品名称、地址、国别此栏出口商名称必须是经检验检疫局登记注册,其名称、地址必须与注册档案一致。必须填明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详细地址、国名(CHINA)。
第二栏(Consignee):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一般应填写最终收货人名称,即提单通知人或信用证上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或为中间商时可填“TO ORDER”字样。
第三栏(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
填明装货港、目的港名称及运输方式(海运、空运或陆运)。经转运的,应注明转运地。
第四栏:(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目的地
指货物最终运抵港、或国家、地区,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第二栏)一致。
第五栏(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签证机构专用栏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怎么办理
此栏留空。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书、补发证书或加注其它声明的使用。
第六栏(Marks and numbers):唛头及包装号
此栏应照实填具完整的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如唛头多本栏填不下,可填在第七、八、九栏的空白处,如还不够,可以附页填写。如图案文字无法缮制,可附复印件,但须加盖签证机构印章。如无唛头,应填N/M字样。此样不得出现“香港、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制造”等的字样。
第七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此栏应填明商品总称和具体名称。在商品名称后须加上大写的英文数字并用括号加上阿拉伯数字及包装种类或度量单位。
如同批货物有不同品种则要有总包装箱数。最后应加上截止线,以防止填伪造内容。国外信用证有时要求填具合同、信用证号码等,可加在截止线下方空白处。
第八栏(H.S Code):商品编码
此栏要求填写四位数的H.S.税目号,若同一证书含有多种商品,应将相应的税目号全部填写。
第九栏(Quantity):数量和重量
此栏应填写商品的计量单位。
第十栏(Number):发票号与日期
此栏不得留空。月份一律用英文缩写。该栏日期应早于或同于11栏申报日期。
第十一栏(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出口商声明
该栏由申领单位已在签证机构注册的人员签字并加盖企业中英文印章,同时填定申领地点和日期,该栏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第十栏)。
第十二栏(Certification):签证机构注明
申请单位在此栏填写签证日期和地点,然后,由签证机构已授权的签证人签名、盖章。
签发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第十栏)和申请日期(第十一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