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的届、任、位具有各自不同的含义,因此理清它们之间的关系和区别十分必要。
根据美国宪法,总统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四年为一届。如果总统在任期内死亡或因故去职,未能满任,另由他人接任,则继任总统和前总统属同一届总统。例如,约翰·肯尼迪在1963年11月遇刺身亡,林顿·约翰逊接任,他们二人均为第44届总统。
总统的“任”是指他的任职而言。一个人如连续担任几届总统,仍被认为是一任。富兰克林·罗斯福就属于这种情况,他1933年至1945年连任4届总统。但一个人如先后担任几届总统,但不属于连选连任,那么当选几次就算几任。格罗弗·克利夫兰1885年至1889年和1893年至1897年两度入主白宫,因此算作两任。
“位”是指担任过总统的人数。美国自1789年开始举行总统选举至今,已先后有44人担任过总统职
那么现在特朗普是美国历史上第58届、第45任和第44位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