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医学院即原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校转专业的条件如下:
学生转专业的条件及比例
1、本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可享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学生在第一学期、第二学期、第四学期结束后,对某一专业确有专长和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和调动其学习积极性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2、各专业转入人数由各专业视在校人数与不超过学校教学班级规定最高容量的差额,具体人数由各系确定。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应予退学的;
(3)从外校转入的;
(4)招生时性质定性为定向培养的;
(5)“五年一贯制”或者“3+2”专业的。
4、申请转专业学生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学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出现违纪现象,未受过任何处分。
(2)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的要求。
其他
1、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1次。
2、第一学期结束后转专业的学生,直接到同年级转入专业学习;第二学期结束后转专业的学生,降一级到转入专业学习;第四学期结束后转专业的学生,降两级到转入专业学习。
3、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在校期间的最长年制为6年。
4、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第一学期结束后转专业的学生在2周的试读期内如不适应新专业学习,可申请回原专业学习,超过试读期后不再更换专业。
5、学生转专业后,要按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成绩合格方可毕业。
6、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所学的必修课程成绩为60分及以上(合格及以上),且学时数和基本要求相当于或高于转入专业相应课程,经开课教研室确认后,则承认该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予以免修。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课程或转入专业培养计划中有要求而未学的必修课,需按相关专业要求由各教研室确定补修或自修。参加补修的课程,完成专业和课程要求后参加课程考核,成绩按规定比例录入;申请自修的课程,期末考核成绩按卷面成绩100%记入总评。其余课程学分可抵冲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学分。体育课不能申请免修。
7、转出系应将转出学生有关的档案材料在转出后两周内移交给转入系,并做好交接手续。
8、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转专业资格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第二十七条 若遇转入转出专业收费不一致,则按《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9、因身体(患病等)或留级后无可进班级等其他原因转专业的不受本办法限制。
10、学生对转专业各程序及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将意见书面提交校办,由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