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处
履行交警支队党总支委员会办事机关的职能;负责交警支队机关和指导、检查全州交警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警务督察、纪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工作,岗位培训、业务技能比武、文体活动、民警执法资格审查及制发交通民警执勤证等工作;承办交警支队机关人事工作及其工资管理、警衔调整、福利、老干部管理、表彰奖励等工作。
(二)办公室
负责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反馈及情况调研和综合工作;指导全州交警系统办公室工作;负责交警支队文秘及文件编印发放、文书档案管理、印信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行政财务管理处
负责交警支队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全州交警系统的财务和行政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交通处
指导全州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警责任内的交通设施建设和管理、驾驶员记分办法管理工作;指导全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负责全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和伤残重新评定工作;负责违章驾驶员、交通肇事驾驶员驾驶证吊销、吊扣处罚的审批工作;负责州内特种车辆警报器具和危险品标志灯具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运输不可解体长大物品的审批并发放通行证工作;负责全州道路交通事故的统计报表工作。
(五)车辆管理处
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全州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办理全州小型机动车辆初次登记、制证、发放牌证工作;办理全州小型机动车辆的转籍、过户、变更及报废延期手续;负责全州转落籍小型机动车的检验及小型机动车的改型、改装审批工作;办理全州进口小型机动车转、落籍的初审及检验手续;办理全州小型机动车辆牌证补发工作;负责全州小型机动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六)驾驶员管理处
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州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州机动车驾驶员报名、考试、制证及档案管理工作;办理全州机动车驾驶员转籍、落籍工作;办理全州机动车驾驶员的换证、补证工作;办理复员转业军人机动车驾驶证转地方驾驶证的审查、复验、换发工作;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异国转籍落籍手续。
(七)公路巡警指导处
指导检查全州公路交通秩序,公路用地范围内刑事、治安案件的前期处置及公路上发生突发事件的出警处警工作;负责全州交警系统治理公路“三乱”,打击车匪路霸,组织打击走私、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负责全州道路交通警卫工作。
(八)法制处
指导全州交警系统交通法制工作;参与起草地方性道路交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受理相关业务的来信来访工作;审核全州交警系统的行政案件;检查全州交警系统的道路交通法规执行情况。
(九)宣传处(并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两块牌子)
负责全州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州机动车驾驶证年审及驾驶员的教育工作;承办州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和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检查、指导全州交警系统内设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情况。
(十)科技处
组织实施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指挥监控手段科技化建设;负责全州交警系统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及网络系统的维护;负责与国家公安部、省、州、县(市)联网及其它网络应用系统的管理与操作,硬件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州交警系统通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修工作。
(十一)培训教育处
负责全州交警系统业务技能培训及警体训练;负责对全州交警系统事故处理员的培训与考核、发证工作;负责对全州机动车违章驾驶员的教育及二次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