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例如工商登记管理部门使用9表示,其他登记管理部门可使用相应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余杭区在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代码均是“9”开头的。
第二部分(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登记管理部门根据管理职能,确定在本部门登记的机构类别编码。例如,工商部门可用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如果是在我区的企业那就是“91”开头的代码。
第三部分(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国家用100000,北京用110000,注册登记时由系统自动生成,体现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及其登记管理机关所在地,既满足登记管理部门按地区管理需求,也便于社会对注册登记主体所在区域进行识别。余杭区行政区划码为“330110”。
第四部分(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即组织机构代码。
第五部分(第18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系统自动生成。